期貨和選擇權我都玩過,股票目前是收起來不買賣。最喜歡的是選擇權,小散戶做買方為主,風險可以控制。最近新聞吵的凶的0206期貨選擇權跌停版事件我個人的看法是這些人有資格說主管機關沒有做好穩定價格機制嗎?交易規則明明白白訂在那裡,百分之十的漲跌停限制難道不是自由市場價格穩定機制嗎?如果不是,那就不用有百之之十的限制了。這兩種衍生性金融商品又不是台灣獨有,願賭服輸,不然就不要玩。我在期貨上也大賺,也大賠過,功夫不如人,不能怨別人。
再以另一個角度來看,期貨及選擇權賣方都有保證金制度,因為槓桿大,保證金要準備足,不然就不要玩那麼多口數。另一個方法是自行做保護,做期貨就用選擇權反向保護,做選擇權不要裸賣,以買賣各一口方式做保護就不用擔心,選擇權單做買方是不用保證金,也不會有斷頭發生,頂多權利金歸零怕什麼。如果這些都不懂那就不要玩,去玩股票或買定存比較穩,比較不容易賠大錢。